Saturday, May 10, 2014

關於流浪動物、動物保護法修法大遊行





今天全台灣聚集一萬左右的人上街
繞至西門町一周  遊行了兩個多小時
我們用自己的時間
不要求任何利益的回報
只為了讓更多人看到這些生命不應該這樣被虐殺
枉死在公家機關的腐敗體制中
犧牲在現代人的冷漠之下


動物保護法推行13年以來,台灣「合法」殺了133萬隻狗
這部閉著眼睛從國外抄來的法  究竟是保護了誰?

民眾報案就抓

濫捕、沒有精準的捕捉問題犬
(小黑追車,你抓小黃幹嘛?)
(抓得到的都不是問題犬,都是溫和親人的、母子犬,甚至是被棄養的狗狗)   

不杜絕造成流浪動物的來源
1. 不罰   繁殖場過度繁殖品種狗像在印鈔票,種狗被割掉聲帶,終生在小籠子裡被迫生產到沒有利用價值為止
2. 不罰   也不禁止民眾棄養家犬

卻反過頭來罰   餵養、照顧流浪動物的愛心媽媽  
(餓狗是很危險的,愛媽這麼做是救了社區的孩子和老人)

愛心媽媽花費大量時間、心力和金錢幫政府做TNR (絕育、原地放回)
晶片要登記自己的名字
但下次這些流浪動物被抓
掃到晶片是誰的名字就罰誰
可連續罰到愛媽破產為止

讓清潔隊殘暴捕犬、委民間捕犬按隻計費
(某新北捕犬隊餵養一窩流浪狗,等到需要"業績"的時候,就抓這些平常養的狗去受死。)
(民眾為了領獎金,任意抓狗 (甚至是小狗) 關在雞籠裡數天,只給一個 "未拆封" 的超商飯糰)
 

例行性的把生命當垃圾處理而毫無感覺
台灣不應該是以「處理掉動物」的心態來處理動物問題

(許多狗被抓到收容所的時候,喉嚨食道因掙扎而受傷根本無法進食,最後餓死或病死。
收容所的狗死亡率高達 80%。另外,安樂死一點也不安樂,看過十二夜的人就知道他們死前嚇到脫肛、拉屎拉尿吐胃液,最後痛苦而死。其他的狗狗就眼睜睜的看著朋友這樣死去,算著他自己還有幾天。也有的狗這十二天就面對牆壁坐著,不吃不喝完全失去希望,就是等死....)
  

我們的政府不是應該要保護人民嗎
怎麼會這麼荒謬荒謬荒謬!!!!!!!
Holy shit 我真的好生氣!
憑什麼人類可以這麼不尊重別的生命
自以為有權力決定他們的生死


如果你也在乎我們居住的環境

在乎這些小小的、依賴、信任我們的生命
請支持修改動保法不濫捕、經費挪至流浪動物絕育用 (TNR)
和周圍朋友宣導「領養、不購買、不棄養」

維護我們居住的生態健康
才有健康的人類社會




只有行動   才有機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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